close

15.7 幼稚園、日間托兒、及幼兒教育


  有許多國家有在提供或鼓勵三足歲以上的幼兒之學齡前課程,也有不少家長甚至還有更幼小的孩子白天需要托育。把三歲以下的幼兒托付給陌生人,必然是個不得已卻又無可避免的妥協辦法,因為孩子的父母必須工作,或有其他原因不得不然。除了把幼兒托付給陌生人以外,父母親輪流外出工作,或是幾個母親組成一個互助團體,輪班照顧大家的孩子,並顧用一個保姆或管家,也是經過時間考驗的選擇;其他可行的非正式白天托兒,包括有足夠空間、時間、與人力的家庭,白天幫忙照顧別人家的幼兒,或是一個婦女在自己家裏照顧幾個孩子。如果上述可能的選擇都辦不到時(通常是辦不到),日間托兒所就成了幼兒上幼稚園之前的中繼站。良好的幼稚園經驗,可以幫助孩子平復因為長時間在日間托兒所,缺乏正面誘因而造成的傷害。目前有一些令人激賞的研究者正在研發各種激發嬰兒與早期輔導的方式;還有其他很多資源,有特別需求的兒童之家庭可以善用之。

  對於可以整天在家照顧孩子的母親們而言,需要面對的問題大概是:為什麼我的孩子必須上幼稚園?何時該上幼稚園?這類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如果雙親之中有一人可以整天留在家裏,而且孩子又有鄰居做玩伴,那麼上幼稚園的確沒有必要。需不需要上幼稚園,視下列因素而定:家裏的日常作息狀態、父母親提供孩子適當的幼年教育之能力、幼稚園的教育理念、以及最後一個但並非最不重要的因素,幼稚園老師的人格特質。對於高科技家庭的孩子而言,強調烘培、烹飪、洗碗的幼稚園也許有幫助。如果一個幼稚園強調的是電子媒體、卡通、或幼兒智能訓練課程,那麼妳還是把孩子留在家裏比較好。什麼情況我們會建議把孩子送去幼稚園?當我們與孩子的父母對談後,發現那個家的氣氛緊張,又沒有規律的日常家庭作息,我們就會建議讓孩子上幼稚園。若有這種情況,父母可與幼稚園老師對談,通常可以學到創造一個孩子喜歡的家的方法。

  即使孩子有慢性疾病、障礙、或還未學會上廁所,也不成為不能上幼稚園的理由,只不過父母一定要和幼稚園老師深入討論孩子的狀況,而且若有需要,也應與妳的小兒科醫生討論。從社會學的角度看,讓有障礙或有疾病的孩子與正常孩子一起上幼稚園,是非常重要的,不止對有障礙的兒童本身有幫助,更可以讓健康的兒童有機會學習包容並尊重能力與自己不同的人。

 

譯者註:

本文譯自 A Guide to Child Health 15.3章。

A Guide to Child Health 這本書由一位德國人智學者小兒科醫師所寫。該書第一版出版於 1984 年,距今近已 25 年,這表示作者寫這本書的年月,距今超過 25 年以上。雖然書裏面有部份以人智學的觀點探討幼兒教養的內容,確有值得參考之處,但其餘大部份養育嬰幼兒的建議,則已被新的醫學知識,新的物質環境,以及新的社會型態所淘汰。不過,因為我已花時間翻譯,故仍貼出來讓大家參考,自行判別過濾。

人智學所倡導的內容,的確有值得現代人學習之處,但並非所有打著人智學旗號的言論、書籍、人士,就是真理、善人的代表。 讀者宜慎辨之。

中國的古聖人老子說:『眾人皆謂美,之為美,斯惡矣。』。在華德福教育日漸風行的今日,老子這句智慧之言,值得大眾深思。

譯者:黃寧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寶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